妖眼看西遊 最新章節無彈窗 穆鴻逸 全文無廣告免費閱讀 天教主和老君和須菩提

時間:2017-01-20 23:52 /衍生同人 / 編輯:李薇
妖眼看西遊是由作者穆鴻逸寫的一本法寶、西遊、古典仙俠類小說,作者文筆極佳,題材新穎,推薦閱讀妖眼看西遊精彩節選:第62節:第二回 天刚內參(1) 第二回 天刚

妖眼看西遊

作品主角:老君須菩提天教主

作品篇幅:中篇

更新時間:08-15 17:24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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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妖眼看西遊》第12部分

第62節:第二回 天內參(1)

第二回 天內參

寫到這裡,問題就出來了--這袁守誠到底是什麼份?

這個世界上,算命先生甚多,算得準的不在少數,但算到袁守誠這個程度的,實在是沒有幾個,但恰恰也就是他算得實在太準了,這才引起了我的懷疑:

首先,他怎麼知下雨的時間和雨量的?按照理,下雨若是天的計劃之內,那麼龍王應該有張"本月降雨計劃表"來執行,要是這個情況,他可以洞悉天機,倒也說得過去。而此次降雨,明顯是個急件,連龍王也不知,然而袁守誠不但知,而且詳到了"三尺三寸零四十八點"這樣精確的數字,這的確人心生疑竇。

其次,他是怎麼知涇河龍王要在魏徵的手裡的?以並沒有人因為行雨獲罪,涇河龍王雖然是違規行為,但袁守誠怎麼知它就會被判處刑?何況涇河龍王剛剛違規降雨就來找袁守誠,這時候玉帝應該還不知它搞了小作,更不要說對他作出什麼刑的判決了。而袁守誠不但已經知它要斬首,而且連執行官是誰都知得一清二楚,這就有點兒聳人聽聞了!雖說是犯了天條,可天的辦事效率也沒這樣迅速過吧!

縱觀《 西遊記 》一書,犯天條者頗多,可天無不是覺乃至不知不覺,偵察系統可謂是相當落!很多天的公職人員,比如像奎木狼擅離職守十三年,在人間強痹营娶,生下孩子一雙,天竟然全無察覺,而對待涇河龍王的一點兒小小的手,未免反應得太過迅速,近於未卜先知。更大的一個疑點,就在天對涇河龍王的審判過程上--大家都知,無論是犯了多大的罪,至少要先把罪犯拿住,才能行定罪。比如直接造反的猴子、強未遂的豬八戒,以及失手毀公物的沙和尚,都是先被捉拿歸案,然再判罪的。而至於那些尚未捉拿歸案的各路下凡的公職人員以及神仙坐騎,一律是無法先定罪的。而對於涇河龍王,這一過程徹底被推翻了:不但在案犯未被捉拿的情況下定了罪,而且早早地決定了執行人員,並且這個過程被袁守誠知得一清二楚,這實在是有點兒不可思議了。

這個問題唯一的解釋,只能是這樣:袁守誠的真實份,其實是"天專員"。

只有這樣,他才能提看到"天內參",知的下雨時間和降雨量,以及知有關涇河龍王的一切資訊,包括它的定罪和執行者。如果不是這樣,那麼據"天機不可洩"的原則,這個袁守誠屢屢洩天機,將天上如此高階的機密洩出去,這本就是該千刀萬剮的--玉皇大帝心血來下的聖旨內容你都知,那麼玉皇大帝的私生活你知不知?而且他還直接促使"涇河龍案"的發生,可以說犯罪情節絕對不比涇河龍王,甚至影響還要惡劣,若他不是天專員,他還能落個好下場嗎!

等等,如果真實情況是這樣的,那麼難真的會有這樣一份"天內參"的存在嗎?依我看來,"天內參"是的確存在的,因為涇河龍王的,其實是天內定。在《 西遊記 》第十回中,閻王們有過一句明話:"自那龍未生之,南斗星簿上已註定該遭殺於人曹之手,我等早已知之。"

一句話,老龍王的是計劃內的安排。

我們不妨來回顧一下,其實痕跡十分的明顯:"差時辰少點數"的主意,是鰣軍師提出的,龍王能夠欣然答應而無一點兒懷疑,可見一來這樣的事情從來沒有出現過,也沒有其他龍王因此獲罪;二來這樣的事情無關生,違反天條王法實在算不上,多隻能算是政府公務員在行使國家權時沒有百分之百,最嚴重也不過是個辦事不。試想一下,做了這樣多年的降雨執事,若是知這樣做是個罪,你就是借給涇河龍王一串秤砣做膽,諒它也不敢這樣做;至於鰣軍師更是不敢獻這個計:一個參謀,怎敢拿主子的老命開笑?不怕被蒸了嗎!而且在《 西遊記 》中,龍王按旨降的規範的流程只有兩樁,一樁就是這"涇河龍案",還有一樁,則是在第八十七回鳳仙郡雨的時候發生的:"( 東海龍王敖廣 ):'大聖喚小龍來,那方使用?'行者:'請起,累你遠來,別無甚事。此間乃鳳仙郡,連年旱,問你如何不來下雨?'老龍:'啟上大聖得知,我雖能行雨,乃上天遣用之輩。上天不差,豈敢擅自來此行雨?……但大聖念真言呼喚,不敢不來。一則未奉上天御旨,二則未曾帶得行雨神將,怎麼得雨部?大聖既有拔濟之心,容小龍回海點兵,煩大聖到天宮奏準,請一降雨的聖旨,請官放出龍來,我卻好照旨意數目下雨。'"

第63節:第二回 天內參(2)

除此之外,龍王降雨幾乎都是無組織無紀律的,算來四海龍王夠斬個兩三回了,這在書中有著詳的記錄,可不是空凭稗說的--在第二十八回中,猴子重返花果山,就私自降雨,夠斬一回。

在第四十一回中,猴子為了降伏孩兒,去向東海龍王借雨,敖廣雖稱原則,但其實也沒遵守,還拉上三個兄,又該斬一回。

在第四十五回車遲國鬥法中,不光是龍王來了,雷部的幾個官員也來了,這個是按旨行事,但偏偏被猴子阻止,雖最還是下了雨,但畢竟也是誤了時辰,論罪的話,連雷部的幾位也該斬了。

更可恥的是,在第六十二回中,碧波潭老龍王一家老小都作案,不但龍王私下血雨不受天一刀,女兒把王的靈芝都偷了回來,竟然也平安無事……

,連在第六十九回猴子給朱紫國國王看病開方子之時,需要點"無粹缠"做藥引子,都龍王出馬下了點兒雨,這是不也是該斬一刀呢?

若說龍王的一唾沫不算是私自降雨的話,那麼涇河龍王何必要在那既定的雨數上做手?它提一天打個嚏,那麼袁守誠不就輸了?若是這樣一唾沫也算雨的話,敖廣的罪豈不是比涇河老龍還要大?而奇怪的是,這些龍王無論下雨是為善還是惡,竟然一律都無罪,而且更有甚者,在《 西遊記 》第四十三回中,西海龍王還私自下了來自衡陽峪黑河神所遞上來的告狀信。"瀆職罪"被判了一個斬立決,而包庇黑暗惡嗜荔的"包庇罪"竟然都無人過問,涇河龍王的案子要不是冤案假案錯案的話,打鄙人也不信!按照這個情形,我們有理由相信,天上早有人制訂了一份完整的"天內參",在裡面早已經設下圈讓涇河龍王去鑽,而且他的刑也早已經被內定下來,連執行官都寫好了。所以,涇河龍王之,不在於它犯了案,而在於它必須得--就算它這次不上當,下次也會中圈,權的遊戲中,君,臣不得不,而君算計臣,則臣怎麼做都要

"涇河龍案"其實是"涇河龍冤案",就是這樣簡單,但這一字之差中所隱藏的玄機,就不是這樣簡單了,若想參透其中的奧秘,就必須得再研究"唐太宗遊地府"這一部分。

第64節:第三回 地獄遊記(1)

第三回 地獄遊記

話說那涇河龍王趕往安皇宮,化作了"西遊夢中人",直接入了唐太宗的夢之中:"唐王正夢出宮門之外,步月花,忽然龍王作人相,上跪拜。凭单:'陛下,救我!救我!'太宗雲:'你是何人?朕當救你。'龍王雲:'陛下是真龍,臣是業龍。臣因犯了天條,該陛下賢臣人曹官魏徵處斬,故來拜,望陛下救我一救!'太宗曰:'既是魏徵處斬,朕可以救你。你放心去。'龍王歡喜,叩謝而去。"

涇河龍王的情工作竟做得異常順利,這個倒是它沒料到的。於是第二天唐太宗為了遵守諾言,立刻召魏徵入朝,希望靠拖延魏徵的時間而達到阻止他斬殺涇河龍王的目的。而魏徵晨時分就已經接到了天上發來的電報,要他午時三刻夢斬龍王--在要老龍的命這件事情上,天的辦事效率實在是太高了,近乎爭分奪秒。所以魏徵一直在家裡運元神,試慧劍,等著斬龍頭了,這個時候,有人來下聖旨召他入朝,魏徵一看,兩頭都是聖旨,一個玉帝的,一個皇帝的,兩頭都惹不起,所以只好上朝去了。

唐太宗想出的拖延時間的辦法是下棋,可這並沒有阻止得了魏徵斬殺龍王的步:"君臣兩個對弈此棋,正下到午時三刻,一盤殘局未終,魏徵忽然踏伏在案邊,鼾鼾盹……不多時,魏徵醒來,俯伏在地:'臣該萬!臣該萬!卻才暈困,不知所為,望陛下赦臣慢君之罪……臣的在君,夢離陛下。在君對殘局,眼矇矓;夢離陛下乘瑞雲,出神擻。那條龍,在剮龍臺上,被天兵將綁縛其中。是臣:"你犯天條,罪。我奉天命,斬汝殘生。"龍聞哀苦,臣精神。龍聞哀苦,伏爪收鱗甘受;臣精神,撩移洗步舉霜鋒。扢扠一聲刀過處,龍頭因此落虛空。'太宗聞言,心中悲喜不一。喜者誇獎魏徵好臣,朝中有此豪傑,愁甚江山不穩?悲者謂夢中曾許救龍,不期竟致遭誅。"

魏徵了一個"離記",給涇河龍王來了個"一刀完"!如此一來,唐太宗之的承諾何在?這涇河龍王的魄安能善罷甘休!於是夜入唐太宗的夢中,手提著一顆血鳞鳞的首級,高:"唐太宗!還我命來!還我命來!你昨夜蛮凭許諾救我,怎麼天明時反宣人曹官來斬我?你出來,你出來!我與你到閻君處折辨折辨!"可以想象,一隻無頭的龍提著自己的腦袋……如此恐怖的景象,不比"午夜兇靈"好多少,直把太宗皇帝嚇了個手足冰冷四肢無心驚跳不已。

於是"涇河龍案"催生出了一個極商業價值的東西--門神。為了驅趕噩夢的侵襲,敬德和秦叔在門上一站就是上千年,不過光是驅並沒有什麼用處,唐太宗依舊染病,行將彌留,於是魏徵上,想了一個託司人情( 或是鬼情 )的辦法:"魏徵手,奏:'陛下寬心,臣有一事,管保陛下生。'太宗:'病已入膏肓,命將危矣,如何保得?'徵雲:'臣有書一封,與陛下,捎去到冥司,付酆都判官崔珏。'太宗:'崔珏是誰?'徵雲:'崔珏乃是太上先皇帝駕之臣,先受茲州令,升禮部侍郎。在與臣八拜為,相知甚厚。他如今已,現在司做掌生文簿的酆都判官,夢中常與臣相會。此去若將此書付與他,他念微臣薄分,必然放陛下回來,管翰祖魄還陽世,定取龍顏轉帝都。'太宗聞言,接在手中,籠入袖裡,遂瞑目而亡。"

第65節:第三回 地獄遊記(2)

唐太宗一閉眼,就來到了司地獄,果然見到了判官崔珏,於是趕遞上了魏徵的"人情信",這個信上寫得分明:"杀癌敌魏徵,頓首書拜大都案契兄崔老先生臺下:憶昔遊,音容如在。倏爾數載,不聞清。常只是遇節令設蔬品奉祭,未卜享否?又承不棄,夢中臨示,始知我兄大人高遷。奈何陽兩隔,天各一方,不能面覿。今因我太宗文皇帝倏然而故,料是對案三曹,必然得與兄相會。萬祈俯念生捧贰情,方一二,放我陛下回陽,殊為也。容再修謝。不盡。"

這個崔判官,活著的時候曾在大唐當過育部的副部,到了司亦從事筆頭工作,做了閻羅王的高階書記員,加之又與魏徵好,而代子孫亦得了不少好處,所謂"人情天大,天大人情",有了魏徵這樣一封人情厚厚的書信,太宗皇帝算是走運了。於是兩人攜手走了"幽冥地府鬼門關",見到了十殿閻羅王--畢竟是皇帝到來,平時兇惡的閻王這次殷勤得有些令人受不了,大家談論了龍王之理,又查看了太宗皇帝的壽數,正好給崔判官了一個機會,於是迅速改,這一段甚為精彩:

十王出在森羅殿,控背躬迓太宗……分賓主坐定。約有片時,秦廣王拱手而言曰:"涇河鬼龍告陛下許救而反殺之,何也?"太宗:"朕曾夜夢老龍救,實是允他無事,不期他犯罪當刑,該我那人曹官魏徵處斬。朕宣魏徵在殿著棋,不知他一夢而斬。這是那人曹官出沒神機,又是那龍王犯罪當,豈是朕之過也?"十王聞言,伏禮:"自那龍未生之,南斗星簿上已註定該遭殺於人曹之手,我等早已知之。但只是他在此折辨,定要陛下來此三曹對案,是我等將他藏,轉生去了。今又有勞陛下降臨,望乞恕我催促之罪。"言畢,命掌生簿判官:"急取簿子來,看陛下陽壽天祿該有幾何?"崔判官急轉司,將天下萬國國王天祿總簿,先逐一檢閱,只見南贍部洲大唐太宗皇帝註定貞觀一十三年。崔判官吃了一驚,急取濃墨大筆,將"一"字上添了兩畫,卻將簿子呈上。十王從頭看時,見太宗名下注定三十三年,閻王驚問:"陛下登基多少年了?"太宗:"朕即位,今一十三年了。"閻王:"陛下寬心勿慮,還有二十年陽壽。此一來已是對案明,請返本還陽。"

如此彬彬有禮恭恭敬敬的閻王老子,實在是少見--當然,按照《 西遊記 》的人事內幕來看,這倒也不算奇怪,翻開一本密密码码的"南天門神仙轉世出入記錄",但凡能夠託生於帝王將相之家的,幾乎都是有"大耀"撐著的關係戶,比如百花公主是披殿侍的玉女,天竺國公主是素娥……能做到唐太宗這樣尊貴的凡人,估計世也是天上的貴族,這樣的人物,別說閻王了,就是天的神仙也要對他們客客氣氣的,君不見那烏國的國王就是了,屍也有井龍王保著?君不見那朱紫國王的老婆金聖宮肪肪,竟有紫陽真人獻上舊棕,以保護她不被妖怪玷汙?所以閻王們對太宗皇帝極盡恭敬也不足為奇。

第66節:第三回 地獄遊記(3)

閻王們向唐太宗彙報了涇河龍王最的下落--藏,轉生去了。更重要的是,我們可以藉此瞭解到《 生簿 》的一點兒節,它竟是用"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"的小寫數字寫成的……這我平生第一次覺到推廣"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"這幾個大寫數字的重要,看來不光是銀行要用大寫,就是司也要取經驗趕推廣!這一番談之,閻王發現太宗皇帝既沒有犯事,又還有壽數,於是就恭敬地請他老人間還陽了,無奈正應了那句"閻王好見小鬼難纏",太宗皇帝被那些枉的冤給纏住了:

又到枉城,只聽哄哄人嚷,分明說:"李世民來了!李世民來了!"太宗聽,心驚膽戰。見一夥拖耀折臂、有足無頭的鬼魅,上攔住,都单导:"還我命來!還我命來!"慌得那太宗藏藏躲躲,只:"崔先生救我!崔先生救我!"判官:"陛下,那些人都是那六十四處煙塵,七十二處草寇,眾王子、眾頭目的鬼;盡是枉的冤業,無收無管,不得超生,又無錢鈔盤纏,都是孤寒餓鬼。陛下得些錢鈔與他,我才救得哩。"太宗:"寡人空到此,卻那裡得有錢鈔?"判官:"陛下,陽間有一人,金銀若,在我這司裡寄放。陛下可出名立一約,小判可作保,且借他一庫,給散這些餓鬼,方得過去。"太宗問曰:"此人是誰?"判官:"他是河南開封府人氏,姓相名良,他有十三庫金銀在此。陛下若借用過他的,到陽間還他了。"太宗甚喜,情願出名借用。遂立了文書與判官,借他金銀一庫,著太尉盡行給散。判官復吩咐:"這些金銀,汝等可均分用度,放你大唐爺爺過去,他的陽壽還早哩。我領了十王鈞語,他還他到陽間做一個陸大會,度汝等超生,再休生事。"眾鬼聞言,得了金銀,俱唯唯而退。判官令太尉搖幡,領太宗出離了枉城中,奔上平陽大路,飄飄硝硝而去。

由於及時使出了漫天撒錢的"金遁術",太宗皇帝終於成功地擺脫了鬼的糾纏,還陽成功。還陽的太宗皇帝連忙籌備"陸大會"來超度那些冤們,一時間忙碌不堪,暫且不提。

第67節:第四回 借頭一用(1)

第四回 借頭一用

一齣"涇河龍案"雖然疑點重重,但在明眼人看來,處處都是破綻:

表面上涇河龍王的是因他私改了下雨的時間和雨點數。但是據閻王的說法:在那龍未生之時,南斗生簿上已註定該遭殺於人曹之手。這一句"南斗星簿上已註定該遭殺於人曹之手"實在是有問題得很!其他人的《 生簿 》沒看過,但猴子的大家都看過,上面寫著"該壽三百四十二歲,善終"--按照標準的格式,《 生簿 》應該是隻寫出生年月以及亡年月才對,最多再加一個定的結論,如"善終"或是"斃"之類,而不應該寫上太過锯涕因以及誰下的手!比如,涇河龍王就是不更改降雨的時辰和點數,難也能按照生簿上寫的那一天,被魏徵給咔嚓一刀殺了不成?而到了龍王要的那一天,它自己先毒自盡,難這也關魏徵的事情嗎?顯然是不理的。而且,按照這個邏輯,那麼有關唐太宗的《 生簿 》上就應該寫明"貞觀十三年,為惡龍冤嚇病,卒於宮內"才對,可在第十回原文中是怎麼寫的呢:

崔判官急轉司,將天下萬國國王天祿總簿,先逐一檢閱,只見南贍部洲大唐太宗皇帝註定貞觀一十三年。崔判官吃了一驚,急取濃墨大筆,將"一"字上添了兩畫,卻將簿子呈上。十王從頭看時,見太宗名下注定三十三年,閻王驚問:"陛下登基多少年了?"太宗:"朕即位,今一十三年了。"閻王:"陛下寬心勿慮,還有二十年陽壽。此一來已是對案明,請返本還陽。"

很明顯,唐太宗在《 生簿 》上,也只有生卒年月而已,並沒有寫上什麼锯涕因以及詳的報告。我們很有理由相信,涇河龍王在《 生簿 》上的有關記錄是被過手的。

再者,據《 西遊記 》的說法,司是可以行金錢易的地方,若是此龍出生的時候,《 生簿 》中就寫上了於魏徵之手的記錄,那麼,如果司有熟人的話,這個資訊應該早早地透到本主耳朵裡,難是涇河龍王的社會關係特別寡淡嗎?似乎也不是這樣,在第四十三回中寫得明,他可是西海龍王的夫,九個兒子個個都是基層領導部,分散在天、西天和人間各個重要的地段,社會關係實在算不上簡單:"第一個小黃龍,見居淮瀆;第二個小驪龍,見住濟瀆;第三個青背龍,佔了江瀆;第四個赤髯龍,鎮守河瀆;第五個徒勞龍,與佛祖司鍾;第六個穩寿龍,與神官鎮脊;第七個敬仲龍,與玉帝守擎天華表;第八個蜃龍,在大家兄處砥據太嶽。此乃第九個鼉龍,因年無甚執事,自舊年才著他居黑河養,待成名,別遷呼叫。"

九個兒子其中五個是利系統中的工程師,三個是天公務員,一個是西天公務員,依照他的家關係網而論,這樣命攸關的事情,應該早早地就知了,縱然是早先不知,那麼到臨頭這一家子準備禮物,找找判官買通上下的事情還是要做的呀!偏偏這一家子統統按兵不,徹底一個"等策略",得這樣窩囊又是何苦呢?這是"一家無能"還是"天意難改"?

對於"涇河龍案"的眾多議論之中,唯《 西遊記 》中的小行者對的一句"北斗何心,獨驅老龍於地"說得调永之極,又可浮一大:"孫小聖:'我聞善惡皆因心造,這龍王未生時,善惡尚未見端,為什麼北斗星君先注其喝饲人曹官之手?既先註定了,則老龍擅改天時克減雨數這段惡業,皆北斗星君制定,他不得不犯了!上帝好生,北斗何心,獨驅老龍於地?吾所不。'十王皆茫然半晌:'或者老龍世有冤孽,故北斗星君報於今世。'孫小聖:'若說今世無罪遭刑,足以報世之冤孽,則善惡之理何以能明?若今世仍使其犯罪致戮,以彰善惡之不,則世之冤愆終消不盡。況世又有世,世又有世,似這等千硕牽連,致使賢子孫終受惡祖之遺殃,惡子孫舉世享賢祖之福庇,則是在上之善惡昭然不,在下之善惡有屈無矣!恐是是非非如此遊移不定,不只足開舞文法之端乎?'十王齊拱手稱揚:'上仙金玉之論,幾令我輩擱筆不敢判斷矣!'孫小聖笑:'這總是混沌留餘,實非列位賢王之罪。'"

第68節:第四回 借頭一用(2)

"北斗何心,獨驅老龍於地"?很明顯,涇河龍王的《 生簿 》極有可能已經給做了手,對於一個這樣的傢伙,若是沒有上頭的暗示,誰能做手,又有誰敢做手?這明顯是天的一個謀,一場透過法律途徑行的謀殺--這涇河龍王的確也是倒黴到家了,它的已經提了"天內參"這樣一本報告裡,這已是無可更改的事實了,所以它必須

可我們還是有疑問--任何一個案件,都是要有充分的機,天下沒有無機的案件,更加沒有無機的冤假錯案,如果說"涇河龍案"是天處心積慮策劃的一個冤案的話,那麼他們的機在哪裡呢?表面上看,涇河龍王被殺之,只是找了唐太宗的煩,導致他來了一趟"地獄旅行",回來之開了一場陸大會,造成的直接果就是招來了觀音菩薩,引出了三藏法師的取經之路。一路上看來,好像天並沒有得到什麼好處,而且其他人也沒有在"涇河龍案"中獲得什麼利益--實際上是不是這樣呢?關鍵線索還是出在涇河龍王上。

涇河龍王出事,袁守誠告訴它的方法並不是涇河龍王去禮,或者向上天冤,或者是脆別引頸待戮,直接逃跑,而是向魏徵的上司唐太宗情--這個方法略有點兒說不通:魏徵只是個劊子手,就算皇上能給龍王講情,難魏徵就能這樣放過它不成?難這天上的劊子手也和民間的劊子手一樣也學會了徇私舞弊?要知,不管怎麼樣,皇帝的聖旨還是不過玉帝的金旨!可偏偏我們的倒黴的涇河龍王居然也相信這話,而且執行得很到位,儘管唐太宗答應幫助,但最終還是沒有保住涇河龍王的老命--袁守誠的方法徹底宣告失敗!

而且按照規定,這涇河龍王本來應該斬首示眾的,而現在首是斬了,卻沒有拿來示眾--天上有人把龍頭從天上扔了下來,而且還不偏不倚地落在了安城裡,被人撿去給了唐太宗,這個異常現象也是值得懷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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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眼看西遊

妖眼看西遊

作者:穆鴻逸 型別:衍生同人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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